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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

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我校决定继续在珠海校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面向优秀农村学生招收公费师范生。

一、招生对象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面向有公费师范生需求省份招生,各省份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有关省份审核确定。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份负责。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业成绩名列前茅,乐教适教,接受国家公费师范生和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三、招生计划、专业

按教育部核定的当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

报名系统所填专业仅供学校评审参考,实际录取以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为准。入校后限在公费师范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能转为非公费师范生。

实施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体育教育(不限选考科目);思想政治教育(限选思想政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地理科学、化学、生物科学(限选物理和化学)。

四、报名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流程:

1.按要求注册并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信息填写补充说明如下:

(1)“综合信息”“高中期间获奖记录”一栏填写可证明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表述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与突出表现,以及个人理想等。

2.扫描或拍照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需确保清晰,提交后不得修改。通过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及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本人签字且须经中学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各学期注册信息。

(4)综合素质证明材料:须与申请表中所填信息对应。

3.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视频材料。

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内容为高中教学知识点(任选拟报考专业的一个高中教学知识点)讲解,包含介绍讲解思路及理由(1分钟以内)和以教师的身份对该知识点进行课堂教学(4分钟以内)。

视频拍摄场景须为学校教室讲台,须录制板书过程,授课时无需师生互动。视频可使用专业摄录设备或手机等便携式摄录设备,视频文件使用MP4格式存储,视频大小不超过800兆,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与配音配乐处理。文件名以报名号命名,确保画面与声音清晰无卡顿,播放流畅,视频中考生须面部清晰。

五、学校评审

1.评审安排:学校依据有关省份考生基本条件审核结果、各省份公费师范生需求,以及考生提交视频等报名材料进行评审。

2.结果公布:5月底前,学校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公布评审结果,并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录取规则

1.计划确定及报考要求:在符合各省份公费师范生需求前提下,学校根据各省份各科类(投档单位)评审合格考生数,确定高校专项分省份分科类(投档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2.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学校根据公布的各省份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报考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对于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京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专家参与实施。

2.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视频材料进行评审,如需多组评审时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专家进行独立打分。

3.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合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4.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6.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7. 招生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当年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咨询邮箱:zsb@b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